国家集采胰岛素落地措施公布

4月29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完善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在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后,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协议采购金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国家集采胰岛素5月开始落地执行#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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