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等服务!《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印发


本公众号由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主办,如果您还未关注,请点击上方蓝色“云南中医”进行关注。

云南中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意见》指出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完善支撑体系,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持续深化改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等。

《意见》明确要促进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深入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积极发展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等服务,促进医疗健康消费和防护用品消费提质升级。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产品开发,发展适合老年人消费的旅游、养生、健康咨询、生活照护、慢性病管理等产品和服务,支持开展省际旅居养老合作。


版权声明

本文选自中国中医药报,云南中医编校推荐发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责任编辑丨吴明蕾

云南中医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中医"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