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人!昆明实名曝光一批行人违法名单


云南信息报

上融媒新媒体中心发布


近日

昆明交警曝光了一期

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等

交通违法行为

真心期望
大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好习惯
让这样的曝光名单越来越短!
↓↓↓

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第83期)

云南信息报


以上违法人员
蜀黍均已对其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 法律链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各位小伙伴注意了

生命,只有一次

没有后悔的机会

不要无视法律

更不要无视自己的生命



品:云上融媒新媒体中心 
来源:“昆明交警”微信公众号
编辑:王梦娟
初审:余   倩  复审:陈新明    终审:杨文虎
一校:龚丽萍  二校:肖   蕾    三校:王卫东
王梦娟  签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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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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