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占道经营烦人吗?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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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占道经营的现象你遇到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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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被占用,出店营业,路面混乱。看似方便了自己,却让别人“无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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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记者在昭阳城区走访发现,占道经营现象在一些街道都不同程度存在,虽然不多,但很打眼。农贸市场附近、学校周边、小区门口、繁华街道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都是占道经营的高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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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多一点:

一、占道经营的危害有哪些?

1.挤占城市道路,影响交通安全

流动摊贩多选择人群多的路段,车流、人流高峰期,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安全。

2.污染城市环境,影响居民生活

非法占道经营聚集区域,往往噪音严重超标,瓜果皮清理不及时、油烟污水乱排放,给城市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3.食品安全隐患,影响居民健康

车辆尾气及道路灰尘容易对饮食造成污染,一些占道经营的小吃摊、熟食摊,卫生条件难以保证,存在安全隐患。

4.破坏公平竞争,影响经济秩序

相较市场、门店经营户,流动摊贩大多无证经营,缺乏有效监管,如遇不良商贩,短斤缺两、以假乱真等情况将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5.拉低城市品位 影响城市形象

有的席地而坐摆摊做买卖;有的推着简易车沿街叫卖;有的开着小货车随停随卖,使原本宽敞、整洁的街道广场拥挤不堪。


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相关管理条例如下: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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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昭通日报  微信(ID:ztrbwx)丨《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尹婕 实习记者 罗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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