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发布3个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为及时宣传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报送机制,近日,发布了第一期3个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一

云南健测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实验室数据造假的方式,伪造虚假药品检验报告书119份,涉案金额22.6709万元。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分别给予行政处罚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云南邮政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云南恩红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所购销药品未建立真实完善购销记录,相关药品未能实现全程管控。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分别给予云南邮政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云南恩红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罚款100万元,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十年禁业和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

富宁剥隘百姓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文山州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依法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青蛙王子儿童滋润霜”等5个品种共计31盒(瓶/包),处予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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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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