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有效解决全省上年度省平工资公布前个体参保人员无法核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到龄不能及时办理退休的问题,西山区人社局及时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核定进行调整。

家住西山区的王女士今年6月份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女儿女婿均在省外工作。今年5月,王女士的女儿要生小孩,希望王女士到省外去帮忙带孩子。2月份时,王女士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着急地打电话到区人社局咨询今年的养老保险是不是跟往年一样非要等到社平均工资公布以后才可以购买,她担心自己在省外没办法回来办理核定手续。西山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告知王女士今年的新政策,可按照2021年70%-300%的档次进行核定缴费,也可等到2022年新的缴费标准出来后再通过手机APP核定缴费。王女士高兴地在电话里说:“我们省的便民举措真是越来越多了!今年这个政策真是好!解决了我的担忧和顾虑,我为这个新政策点赞!”次日王女士到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了2022年3月至6月的基数核定。
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省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无需再像往年一样,等待2021年省平工资公布并启用后才能进行缴费核定,而是可以自愿选择2021年70%-300%的档次进行缴费核定,待2021年省平工资公布启用后,若本人自愿,可按新的缴费档次规定的缴费额,在本年度按原选定的缴费档次补差,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差。同时,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也可以等到2022年新的缴费标准出来后再缴费核定。

截止4月15日,西山区已有484人选择以2021年70%-300%的档次进行核定缴费,其中,123人因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选择及时缴费,剩余361人因找到就业单位选择及时缴费后到新单位办理入职和续保手续。此次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核定方式的调整,受到参保人员的一致好评,既保证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能享受退休待遇,又保证找新单位的就业人员能够顺利办理续保手续,还能有效地避免由于省平工资公布较晚造成的年底扎堆核定缴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