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超强会,危险增倍!驾驶人在超车时应注意什么?| 春季出行安全
来源:昆明交警2022-04-19


交通违法曝光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大力警示震慑电动车违法,减少因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营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自2020年7月中旬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了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的曝光行动。

!

驶入机动车道
昆明0711860

昆明0887398

昆明1011889

昆明1101008

昆明1133293

瞧瞧
自己的道不走
偏要“特立独行”地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小伙伴们
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
严守法规,拒绝违法
安全骑行,文明出行
不要让自己“上榜”哦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昆明交警
素材提供:交警一大队
审核:张鹍鹏 李璠
编辑&排版:杨碧惠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