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昆明公租房小区泓清惠园选房,166套房源将迎来它们的新主人。本次选房,是昆明公租房公司运营管理的公租房小区首次试点电子化合同签署和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这两项新工作有何“新”意义,对承租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昨天,我们解读了电子化合同,今天,我们解读的是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2021年底,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电子化合同和合同赋予强制执行力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泓清惠园是此次试点项目。试点结束后,将及时总结经验,为今后逐步在昆明市范围内开展提供经验,提升公租房的运营管理水平。

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是指在租赁合同签订时,由出租方和承租方约定,对于因履行租赁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双方采取申办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方式,由公证机构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承租方如不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出租人作为债权人即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再需要经过诉讼。
公租房租赁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目的,在于督促承租人及时有效地履行给付义务,维护公租房公平善用。如果承租人正常履行给付义务,办理租赁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签订合同后,如约履行合同是合同各方应尽的义务,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是友善、和谐社会中各方当事人应遵守的共同行为规则。办理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对广大承租人来说是一种有效的事前增信行为,也是一种履约承诺和履约监督,避免诉累,有助于提高履约率和守约率,更好地使用社会公共资源。
本次签署租赁电子合同时,将一同签署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相关文件,完成公证申办。
办理现场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即可,不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选房现场,昆明市明信公证处的公证员将向选房人员宣读《关于办理租赁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告知》。
如果您对于《公租房租赁合同》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关系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务必在签订合同前向现场公证员进行询问和了解。

4月14日
西山区望江路泽惠园小区一栋管理服务大厅
●仔细阅读《选房手册》,手册上有具体的房源信息、选房时间、注意事项等内容。
●带齐相关材料,提前开通安居卡并预先存款。
●遵守现场防疫秩序,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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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直击 “沉浸式”接房 | 2021年公租房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