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活补助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户籍在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的养老保障工作,确保符合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村组户籍居民享受缴费补助,盘龙区发布了《盘龙区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具体明确了些什么,快来一起看看吧!

01
明确养老补助享受范围
《细则》所指的养老补助为:在松华坝水源保护区补助范围内,且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村组户籍居民给予的缴费补助。
02
明确养老补助对象
户籍在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松华、滇源、阿子营街道办事处村组户籍居民;户籍在松华坝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龙泉街道办事处中坝社区所辖的中坝、郑家、张家寺、雨树居民小组村组户籍居民,上坝社区所辖的竹园、上坝、回龙居民小组村组户籍居民;双龙街道办事处所辖烧灰窑、蜜岭新村、旧关、小石桥、庄房居民小组村组户籍居民;茨坝街道办事处花渔沟社区小哨居民小组村组户籍居民;松华坝水库一级保护区核心区已搬迁村组户籍居民。
03
明确补助标准
符合参保条件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成功的居民,选择 100 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享受100 元的缴费补助;选择 200 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享受200 元的缴费补助。松华坝水库一级保护区核心区已搬迁居民在当年9月30 日未完成缴费且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区级财政统一按 200 元档次进行代缴。同时符合多种区级缴费补助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缴费补助。中断补缴与一次性补缴不享受缴费补助。
04
明确补助资金申报程序和流程
补助范围内已参保居民,可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号、云南农信手机银行、云南农信自助银行(ATM机)、盘龙区农信社网点柜面或者直接到税务机构前台窗口等渠道自主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补助范围内未参保居民,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参加盘龙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方式一:下载“云南人社12333”手机APP,按照提示进行参保登记。
方式二:电脑登录云南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网址:http://222.221.228.230:8081/personlogin/#/personlogin),注册并登录后,按照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完成参保登记。
方式三: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进行参保登记。
05
明确其他事项
本实施细则执行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止,为期5年。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新规定,按上级有关政策及相应法律法规调整优化。
来源 | 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统筹 | 胡耀元
审核 | 胡耀元
编辑 | 毛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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