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回想起来,至今为止我连对方究竟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但对方一开口跟我要钱,我就这样心甘情愿地一笔笔给了她,甚至借了网贷都要把钱转给对方……”被害人飞某说。近日,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借网恋实施诈骗案。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案件,“网恋”是当前犯罪分子惯用的一类犯罪手法。此类犯罪分子往往是这样实施诈骗的:
潜伏在各类网络社交平台中,抓住被害人急于择偶、渴望找到心仪对象并获得情感认同的心理,“量身定制”编造符合被害人内心期待的“人设”样式,寻找潜在的被害人。
通过日常聊天交往等手段,名为“加深了解”“培养情感”,实则在此过程中逐步掌握多名潜在目标的各类信息,试探并筛选出防范能力低、易于信赖犯罪分子言语的被害人作为最终作案目标。
诈骗分子与被锁定的被害人建立起虚假的“恋爱”关系,编造“借款”“急用”“买礼物”“共同投资”等种种理由,诱骗被害人支付钱款。在被害人要求与“恋爱”对象见面,确认其身份时,犯罪分子往往以种种手段推脱阻挠以维系骗局。甚至在被害人已无钱可付的情况下,诈骗分子仍会不依不饶地通过花言巧语诱使被害人继续沉浸在“爱情”幻梦中,以贷款等方式继续交付更多财物,直至被害人散尽家财、负债累累或惊觉上当时,犯罪分子早已得逞。
法院提醒广大群众:屏幕相隔,网线相系,真假虚实难辨清。在信息化时代,假借网恋型诈骗是一类无孔不入,具有高度迷惑性与严重危害性的典型犯罪,青年男女正是该类诈骗犯罪的“高危”潜在被害人群。被害人在陷入“情网”后往往不能自拔,更容易“为情所困”而丧失了基本的判断与控制能力,最终上当受骗,损失惨重。
在通过信息网络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广大公众要时刻保持警惕与清醒,保护自身信息与财产安全,绝不可轻信身份难辨的陌生人,更不可轻易动心向其转账汇款。一旦怀疑对方在实施诈骗行为,不论对方以何种甜言蜜语或是海誓山盟继续诱骗,都要立刻停止交谈、绝不转账并及时报警。
来源:“平安昆明发布”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