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宣传】罂粟?虞美人?傻傻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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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回暖,万物复苏

罂粟花也到了盛开的时节

在禁毒部门的大力宣传下

群众的禁毒意识也正在不断提高

但有两种花

长得很相似,经常让人傻傻分不清

今天,宁宁带大家一起来分辨

罂粟和虞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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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的危害


食用罂粟壳会使人体产生依赖性而造成瘾癖,对人体肝脏、心脏有毒害作用。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就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引起精神失常,出现幻觉,甚至会呼吸停止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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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3、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有期徒刑。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罂粟再美,美不过生命之花!

罂粟一旦落入坏人之手,

就会变成可怕的毒品!

因此,如果见到罂粟花,

一定要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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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川区委宣传部主办

来源 | 云南禁毒

排版编辑 | 李柱金

责编 | 廖艳清

编审 | 吴   丽  毛雯辉

终审 | 王杰云  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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