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马路需注意!行人违法曝光第81期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昆明交警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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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GUANG

自2019年9月开始,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推进治理突出交通违法乱象、曝光不文明行为、开展文明劝导等措施的同时,着力整治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昆明交警“双微”平台进行“无码”曝光,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全民文明交通意识和守法意识。


从本期曝光数据看

行人普遍存在

翻越护栏、闯红灯等危险行为

其中大部分人随意横穿道路

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昆明交警

接下来

咱们再来看看

横穿马路需注意以下几点


01

应该从哪过马路?

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不要抄近路翻越护栏。

02

如何确保安全?

通过路口前,应按照“左—右—左”的顺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稳步匀速通过,并注意转弯车辆,不要突然猛跑或中途折返。

03

过街过程中哪些行为不可有?

① 步行通过有信号灯的路口,要等行人信号灯是绿灯时再通过,不要因为赶时间或绿灯放行方向没有车辆而闯红灯,这里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要在行人绿灯末尾时抢行。

② 如果步行到路口斜对面,需要“二次过街”时,应从人行横道两次直行完成,不能图省事直接斜穿。

昆明交警

真心期望

大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好习惯

让这样的曝光名单越来越短!

↓↓↓

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第81期)

昆明交警


针对以上当事人的交通违法

民警均对其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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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GUA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各位小伙伴注意了

生命,只有一次

没有后悔的机会

不要无视法律

更不要无视自己的生命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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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法制处 Yiya工作室

审核:张鹍鹏 李璠

编辑:杨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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