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 | 喝酒别侥幸!这不,又有3人因涉酒被查获


昆明交警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可谓是人尽皆知的常识

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挑战法律的“红线”

近日

昆明公安交警五大队

在全市酒驾醉驾集中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中

连续查获3起三轮摩托车涉酒案例


01


男子“任性”闯红灯还是醉驾


昆明交警


2月23日15时20分,在呈贡斗南瑞祥西街花都路口,一辆三轮摩托车因闯红灯被交警五大队民警查获,当民警在与驾驶人对话过程中,闻见其身上有浓重的酒味。经现场检测,其体内中的酒精含量为9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昆明交警


经现场询问,驾驶人称自己中午骑车至斗南站乘地铁去城里吃饭。期间,喝了3瓶“小乔酒”,随后又乘地铁返回斗南站再骑车回家,没成想在半路就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02


无证无牌“大胆”上路还酒驾


昆明交警


2月15日16时许,民警在斗南地铁站口附近路段查获一辆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显示该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28mg/100ml,已经属于醉酒驾驶。


昆明交警


经询问,该驾驶人系贵州籍人,自述当天中午从官渡区子君村骑车到呈贡三台山附近访友,午饭时和朋友喝了一杯白酒,准备骑车去某工地上工。


03


驾驶证被扣留期间又醉驾


昆明交警


2月18日10时47分,在兴呈路与呈祥街交叉口,一辆拉载废钢材的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因涉嫌酒驾被交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56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昆明交警


据驾驶人自述,其昨天晚上在家吃晚饭时与三个朋友喝了白酒,当日准备驾车从三台山附近前往三岔口,没想到自己此时还是醉酒状态。后经调查,该名驾驶人于今年1月6日曾因饮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被大队查获,目前其驾驶证处于被扣留状态。


经检验鉴定,以上三起违法所涉及的三轮摩托车均为机动车。目前,三名驾驶人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还将被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上述处罚外,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蜀黍在此提醒 


无论您驾驶什么车辆出行

依法安全驾驶都是最重要的

请做到遵守法律法规

拒绝酒驾

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

也是对道路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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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警五大队

审核:张鹍鹏 李璠

编辑:汤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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