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醉驾司机:错!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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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早已成为人民群众耳熟能详的交通安全口号,各级交管部门严格履职,坚持醉驾“一律重处”的严管态势,形成社会共治酒驾的良好局面。但在严厉打击酒驾的大环境下,顶风作案、屡教不改、以身试法者依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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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格里拉城市交警大队依法对一名再次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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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6日16时许,知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沿迎宾大道行驶至迎宾大道白塔环岛10米处时,撞到道路中央隔离栏,被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宣告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在第一次因“醉驾”被判刑后,本该认真悔过的他却没能从中吸取教训,反而“好了伤疤忘了痛”,2021年8月23日17时许,知某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迎宾大道白塔10米处(同一路段)撞到道路中央隔离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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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某再次醉酒肇事,情节恶劣,影响极坏,涉嫌危险驾驶罪,经严格的法律程序,2022年2月24日,知某被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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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迪庆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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