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城市级智慧停车信息平台”

《云南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以人为本、服务民生。聚焦解决“停车难”“停车贵”等城市病,以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市场化、法治化发展,增加有效停车供给,加强停车设施智慧化、信息化水平,严格城市停车收费标准。
二是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对各级城市人民政府、省级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从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
三是重点突出、操作性强。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兼顾各方。同时突出增加有效供给、提质增效、要素保障等重点内容,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可操作性强。提出编制云南停车设施建设指南,制定生态化停车场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四是整合资源、集约挖潜。整合现有停车资源,以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城市空间,挖掘潜力、改造扩能,提升城市停车承载力。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云南省开展大滇西环线交旅融合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790号),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城市级智慧停车信息平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刘绍鸿)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城市级智慧停车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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