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检察官喊你“依法带娃”

 

 

 

 

 

 

 

 

 

 

 

 

 

 

 

 

 

 

 

 

 

 

 

 

 

 

 

 

2月28日

新一年“开学季”即将到来

今天

你依法带娃了吗?

这句话已然成为当下的流行问候语

保护未成年人

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起来看看

云南检察机关

如何贯彻落实吧!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临沧市临翔区检察院

近日,临沧市临翔区检察院联合共青团临沧市临翔区委、临翔区融媒体中心推出临翔青听FM之恒春未检,临翔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毕起美朗读了《致全区未成年人和家长朋友的一封信》,快一起来聆听吧!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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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芒市检察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在属于家庭的时间里,孩子如何管?怎样教?针对家长当前的种种疑问,近日,芒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来到勐焕街道锦华社区,以《依法带娃,共护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向40名家长讲授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怎么做好家庭教育、家长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有哪些后果,教育和引导家长们“依法带娃”。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禄劝县检察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禄劝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送达仪式,并发出了禄劝县检察院首份《家庭教育令》。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与县关工委、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协议》。附条件不起诉宣告后,检察官还对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家长送达了《家庭教育令》,督促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大姚县检察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大姚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罪的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的3名未成年人的父母没有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向3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督促令》,并邀请县妇联、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对未成年人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让缺失的监护归位,让家庭教育更加科学、有效。

 

同时,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追究刑事责任的涉案未成年人,聘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根据各自情况开展法治教育和临界预防工作,让未成年人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让迷途的少年找到回家的路。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期号 | 总第2816期
编辑 张子欣
校对 黄继俊
策划 郭   佳
审核 杨健鸿
监制 王翠云
来源 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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