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开学季,检察官这样送上“开学礼”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2-02-25

当前,云南省多地报告新冠病毒阳性病例,同时面临奥密克戎和德尔塔变异毒株的双重压力,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隆阳区“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
长期以来,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响应隆阳区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自觉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然而,近期隆阳区应对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话抽查中发现个别涉疫重点地区入隆(返隆)人员未严格遵守居家隔离规定,给公众健康带来巨大安全隐患。经核实,兰城街道王某某、青华街道杨某某、汉庄镇赵某某、西邑乡吴某某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违反居家隔离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属地乡镇(街道)和公安机关果断采取措施,立即终止居家隔离,强制执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疫情防控关系到每位居民的健康,在此疫情严防严控关键时刻,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服从和配合管理。任何违反防疫规定和脱离管理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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