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支付大额资金,没有分管领导签字?”
“哦,手续不完善,我们立行立改,但是这笔资金特殊,还有大部分没有清退”。
这是2021年1月的一幕,普洱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直某单位开展巡察期间,王副组长与经办人员核实相关情况时的对话,她轻描淡写地回答立即引起巡察组高度警觉,王副组长当机立断,咬住问题,继续发问。
“请你再详细给我们说明一下具体情况”。
“我们单位现在专户上还有上千万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王副组长立即将此情况报告组长,组长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深挖细查,巡察组通过查阅财务台账,发现单位专户上确实还“躺着”1091.88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这笔大额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间跨度这么长,而且2017年该项职能职责就移交思茅区局,怎么账上还有这笔钱?”为弄清情况,巡察组组长及时向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了解情况。
经了解,2008年4月至2017年3月,该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收取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因清退工作不到位,省厅督促整改,该局也组织开展了清退工作,但仍有49家建设单位缴纳的1091.88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清退到位。
“为什么这么久了还没有及时清退?”巡察组直指要害。
“以前我们都是要求缴款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到局里办理退款手续,因有的企业注销,有的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所以部分款项未及时清退到位。后来因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调整,导致该款项清退工作搁置了。”相关负责人解释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涉及民生领域问题,你们要从履职和管理上查找自身是否存在问题,符合清退条件的,必须坚决清退到位,不能因种种原因就搁置不管”。组长对主要负责人晓之以理,并要求局党组立行立改。
巡察组指出问题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事项,明确专门领导负责,将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要求查清每一笔缴款的详细情况,想尽一切办法联系当初缴款人员,逐笔清退,做到符合清退条件的,应退尽退,高质高效落实清退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三个月的努力,终于与涉及的缴款企业取得联系。截至目前,已完成44户符合条件款项的清退任务,退还金额639.334万元。未退还5户。其中:正在办理退还手续1户12.21万元;工程正在施工或正在验收不符合退还条件的4户435.13万元。至此,滞留了13年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得以清退,维护了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优化了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来源 / 普洱纪检监察网
供稿 / 普洱市委第一巡察组
作者 / 姜红 李红梅
审核 / 普纪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