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网络投资陷阱多,小心陷入骗局!


云南法制报


近日,记者从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了解到,一周内有多起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到该局报案,受害人损失惨重。

云南法制报


类型一

刷单返利类

2月10日,红塔区居民张某在浏览某App找工作时,有一名自称是兼职面试官的人通过电话联系张某,称可以介绍其兼职刷单,可以从中获取佣金。

张某根据对方提供的网站链接下载了某App进行刷单,从中获取98.8元兼职佣金,随后在“投资老师”的诱导下进行投资理财,后被对方以无法提现和需要补单为由让其多次充值转账,总计损失13796.2元。


类型二

杀猪盘类

2月9日,张某某到派出所报警称,其于2021年8月在网上认识一名陌生男子,交流中对方告知其是做黄金外汇的。张某某在对方教导下操作购买黄金外汇,共计转账19次,后发现自己被骗。


类型三

贷款、代办信用卡类

2月9日,张某用支付宝添加一名贷款工作人员,后在对方指导下下载了某借贷App,并在上面贷款5万元。

其后对方以银行卡填写错误,导致其贷款资金被冻结,需要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才能解除资金冻结为由,张某在2月9日用支付宝和中国农业银行手机银行App先后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2次,共计被骗11698元。


类型四

其他类

2月6日,郭某某到派出所报警称,其于当日添加了一名陌生人为QQ好友,对方称有聊天陪玩游戏兼职,但需要其先完成3单游戏任务单。后对方发送了一个链接给郭某某,指导其下载了一个App,并在App里做了3单任务单,对方要求其转账7310元,郭某某共计被骗7310元。


释 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网聊交友中一旦涉及到投资、购物、借钱、转账等关键词就要立即进行自我提醒,在没有确定对方身份及用意时,切勿进行钱款操作。任何发布“低门槛、高回报”的兼职信息,先付款后返款诱导刷单转账的交易都是骗局,切莫为了贪小便宜上当受骗。群众也可以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的“身份验真”功能,要求对方进行实名身份认证,以免受骗 。


实习编辑:马嘉
审核:高明、刀一波

推 荐 阅 读


最高法修改非法集资案定罪量刑标准:非吸金额超百万或对象超150人应追刑责

疫情防控期间,他们通过视频拜堂完成“隔空”婚礼

开学季!昆明交警发布重要提示

欢迎分享转载

也欢迎您的积极投稿
投稿邮箱:ynfzbxmttg@163.com
云南法制报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云南法制报

阅读后有何感想?
留言给我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法制报"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