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云南】让“平安”走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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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创新基层平安创建工作,以人民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以基层社会细胞为基本单元,构建上下贯通、条块结合、公众参与的平安建设新格局,让“平安”走进千家万户,集成“小单元”构建“大平安”,全力打造“平安细胞”创建昆明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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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会动员
触动基层平安创建“神经元”





















聚焦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突出问题,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市综治中心牵头制定《关于开展市级平安家庭、平安小区、平安村(社区)、平安乡镇(街道)及平安单位创建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庭等基层社会单元为基本元素,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创建。通过强化公众参与,激活“平安细胞”,广泛凝聚社会力量,让“平安”走进千家万户,积“小平安”为“大平安”,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平安昆明建设工作格局,推动建设共享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和谐家园。





















精简创建标准
激发基层平安创建“原生力”





















坚持结果导向,精简创建标准,变“要我创”为“我要创”。方案广泛征求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意见建议,凝聚普遍共识,形成基层平安创建智慧结晶。市级平安家庭创建标准围绕“学法用法、尊老爱幼、依法维权”等目标精简为“五个无”;市级平安小区创建标准围绕“刑事治安零发案、涉邪教类零人员、非法传销零发生”等目标精简为“五个零”;市级平安村(社区)创建标准围绕“无命案、无黑恶势力、无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同比下降”等目标精简为“七无一下降”;市级平安乡镇(街道)创建标准围绕“不发生影响政治安全案事件,不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等目标精简为“九个不发生”;市级平安单位创建标准围绕“零安全生产事故、零失泄密案事件、零重大负面网络舆情”等目标精简为“八个零”,同时将“平安创建挂牌率”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两项硬指标,纳入考核,让考核可量化可评估。按照属地为主和条块结合原则简化申报程序,由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平安办和同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标准的家庭、小区、村(社区)、乡镇(街道)、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市平安办会同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报送的创建名单进行复核,达标一批、认定一批、挂牌一批。同时加强对被授牌地区、单位的动态跟踪、检查和指导,对发生不符合市级创建标准案事件及有关情形的地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摘牌并责令限期整改,为基层平安创建减负增效。





















突出结果运用
提升基层平安创建“正能量”





















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同时将平安创建工作列入全市平安建设激励指标内容,与全市平安建设考核相挂钩,工作成效将作为平安建设激励指标内容予以加分。对达不到市级平安创建授牌平均覆盖率目标的地区,以及开展本行业系统平安创建工作不力的市级职能部门,在平安建设考核中扣减相应分数,并按照平安建设协调领导机制、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规定进行通报和约谈。同时,制定《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考核办法》《“四中心”融合工作考核办法》《“四中心”融合通报机制》《“四中心”融合调度机制》,以考核、通报、调度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平安创建工作、“四中心”融合工作落细落实,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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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创建,昆明市未来3到5年将实现市级平安小区、村(社区)、乡镇(街道)以及平安单位创建挂牌率达到90%以上,即2022年创建挂牌率达到50%以上,2023年创建挂牌率达到75%以上,2026年前创建挂牌率达到90%以上,构建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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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裴卫国

责编:李亚兴

编辑:马   兰 邓珺文

来源:明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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