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1月24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呈贡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精神,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试点”,借外力、挖内潜、聚合力,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在线委派、线上线下双轨调解,深化“类型化纠纷诉调对接模式”,将行业性、专业性与诉前调解联动起来,构建起构建起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多渠道化解“道交纠纷”案件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机制。

“借外力”


积极开展在“总对总”框架下的“分对分”诉调对接工作,联合昆明市银行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化解多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委派昆明市银行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中,呈贡法院通过信息化赋能,打通法院与银保监部门调解、化解工作的对接渠道,不仅缓解了法院办案压力,更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

“挖内潜”


加强类案调解,探索交通事故类案件一站式审理,成立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专职调解室,专职负责该类案件审理的法官团队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开展线上调解,形成诉前调、立案调、开庭调的全流程调解,诉前调解做到100%全覆盖。2021年,立案庭受理该类案件211件,以调解、撤诉(包含按撤诉处理)方式结案93件。

“聚合力”

01
诉讼服务中心在接收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02
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根据不同案情,选择不同调解渠道。举例:案涉车辆如有向保险公司投保,则优先将此类案件委派给昆明市银行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行业调解不成功或案涉车辆未向保险公司投保,则由本院内设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专职调解室进行调解。
03
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我院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

近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专职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共同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我院于当日出具了本院第一份“诉前调书”民事调解书。

供稿: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制作:政治部
一审:薛志婷
二审:刘俊钦
三审:杨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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