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成年子女强行啃老父母有权拒绝

2月23日,最高法发布第二批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儿子起诉父母的居住权纠纷案。儿子杨某顺成年后,长期沉迷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家里房屋经拆迁征收补偿后置换楼房三套。其中一套房屋出售他人,所得款项用于帮助杨某顺偿还赌债;剩余两套一套出租,一套供三人共同居住。因家庭矛盾,杨某洪、吴某春夫妇不再允许儿子在二人的房屋内居住。儿子杨某顺以对案涉房屋享有居住权为由,将杨某洪、吴某春夫妇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其对用于出租的房屋享有居住的权利。
最高法指出,对于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就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父母有权拒绝。最高法发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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