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民县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报名的公告

按照《云南省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云保建办〔2021〕7号)、《云南省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省级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项目的通知》(云保建办〔2021〕9号)、《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申报省级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项目文件的通知》(昆安居办〔2021〕18号)文件,富民县启动了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前,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基本建成,计划开展申请报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拟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为“富民黎阳时代广场3幢”11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0种户型)。位于富民县永定街道办黎昌路(富民县黎阳大厦西侧),使用面积区间:33.15m2—63.24m2。

二、申请条件

1.在本县工作或者创业、居住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年满18周岁子女),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等)。

2.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辖区企业新招聘的企业管理人员,到我县创业且有固定营业场所的新市民、青年人。

3.非当地户籍的,需持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的。

4.一个家庭或者单身人士,只能申请租赁1套成套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需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实申报家庭住房状况,声明同意接受审核部门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等情况。审核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时,相关管理部门及单位应当依法提供便利。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2月24日。

2.报名地点:富民县黎阳大厦二楼房管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窗口。

3.携带资料: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结婚证)、毕业证书(仅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协议)、非当地户籍的申请人同时提供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

四、选房顺序

1.报名人数少于可分配房源时,根据报名时间先后的顺序进行选房;

2.报名人数多于可分配房源时,按抽签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根据申请人抽取的选房顺序号依次进行选房。

五、其他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公示等工作按照《富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执行。由富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富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4日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昆明富民发布”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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