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危险!行人违法曝光第76期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昆明交警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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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GUANG

自2019年9月开始,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推进治理突出交通违法乱象、曝光不文明行为、开展文明劝导等措施的同时,着力整治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昆明交警“双微”平台进行“无码”曝光,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全民文明交通意识和守法意识。


一起来看看

本期行人交通违法曝光中

有没有你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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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人行道就在旁边

这几名行人却特立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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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当时是红灯

他们却堂而皇之地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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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小伙伴会觉得

这些行为无伤大雅

但殊不知

安全隐患已经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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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期望

大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好习惯

让这样的曝光名单越来越短!

↓↓↓

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第7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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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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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GUA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各位小伙伴注意了

走路也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哟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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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法制处 

审核:张鹍鹏 李璠

编辑:杨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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