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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今日起施行
2022-02-08 17:49
来源:昆明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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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8
《企
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今日(2022年2月8日)开始施行。
《管理办法》分为六章,共三十三条,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披露内容和时限、监督管理等基本内容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重点关注环境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企业,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符合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主体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同时对制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程序、企业纳入名单的期限进行了规定。
《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
对于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要求重点排污单位披露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等八类信息;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披露八类信息的基础上,披露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原因、实施情况、评估与验收结果等信息;要求符合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在披露八类信息的基础上,披露融资所投项目的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信息。对于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市场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要求企业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形式及时披露。
《管理办法》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信息共享和报送、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违规情形及相应罚则,同时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情况作为评价企业信用的重要内容。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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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昆明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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