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限制携带物品目录②

易造成严重伤害的民用生活生产工具:锤子、钢(铁)锉、锥子(尖锐物)、钻子、铁棍等金属利器、钝器累计不得超过3把(含),单品全长25厘米及以上的禁止携带;自带动力的钻、锯、射钉枪等禁止携带,超出范围不能乘坐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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