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广电总局:不给有丑闻劣迹违法失德等问题人员提供出镜发声渠道

近日,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行为和社会活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到,各播出机构在播出购买、合作等非自制节目前,要严格审核播音员主持人持证和注册情况,综合考虑播音员主持人专业素质和社会形象,认真审核把关播音员主持人在节目中的言行举止,不给有丑闻劣迹、违法失德等问题的人员提供出镜发声渠道。中宣部、广电总局:不给有丑闻劣迹违法失德等问题人员提供出镜发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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