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味渐浓,平安过年!电动车违法曝光第38期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昆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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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曝光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倡导文明交通出行的理念,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自2020年7月中旬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取电子监控抓拍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进行处罚曝光。


临近春节

年味儿越来越浓

为了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蜀黍希望大家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平平安安过年

以下是反面教材

希望小伙伴们引以为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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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入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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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道行驶隐患大

“各行其道”才是安全之道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接下来

将公布2022年1月份昆明主城区“六率”情况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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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何时何地

蜀黍希望电动车驾驶人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珍爱生命,骑行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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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提供:交警一、八大队

部分素材来源于YiYa工作室

审核:张鹍鹏 李璠

编辑:杨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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