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嵩明县劳动监察大队为9名民工兄弟讨到薪资16万余元。
2021年12月,嵩明县劳动监察大队收到肖某等9人投诉云南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接到投诉后,嵩明县劳动监察大队高度重视,随即展开调查。经查,云南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从嵩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中骏云谷小区项目(6号地块)一期室内装修工程,并将该项目的部分室内装修工程分包给了自然人苏某,导致拖欠肖某等9人工资16万余元。嵩明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多次开展调查,并对云南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责令改正决定书》,经多次协调处理,2022年1月18日下午,云南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在嵩明县人社局见证下支付9名民工工资16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