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就业的老乡看过来!浙江省就业优惠政策汇编


浙江就业的老乡看过来!浙江省就业优惠政策汇编
浙江省就业优惠
政策汇编

 

嘉兴市桐乡市政策

扶持稳岗留工送培训

2022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企业组织在岗省外农民工(以2022年2月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名单为准)自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按照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20%,即初级工960元/人、中级工1440元/人、高级工2160元/人、技师3000元/人。

返岗补助

老员工返桐补贴:在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从省外返岗的老员工,按300元/人给予返岗补贴。

新员工来桐补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首次来桐就业的省外员工,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其1000元的来桐就业补贴。

注:具体细节可联系桐乡市就业服务部门

 

嘉兴市海盐县政策

新员工来盐就业补助

2022年2月28日止,首次来盐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个月的新员工,给予新员工1000元的就业补助。

新老员工来盐交通补贴

对嘉兴市外乘坐公共交通[飞机、火车(高铁或动车)、公交]来(返)盐的企业外来员工(户籍地不在嘉兴地区),且在2022年5月底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个月的,凭全程票据给予来盐一次性交通补贴,按省内市外、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福建200元,山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500元,其余地方800元执行。

对嘉兴市外自驾来(返)盐的企业外来员工(户籍地不在嘉兴地区),且在2022年5月底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个月的,凭有效证件给予来盐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车。

直系亲属来盐探亲补助

2022年1月18日(腊月十六)至2022年2月6日(年初六)期间,企业外来员工留在海盐过春节,其配偶、父母、子女来海盐探亲的,给予其来盐所乘坐公共交通费用一次性补贴,按省内市外、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福建200元/人,山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500元/人,其余地方800元/人执行

注:具体细节可联系海盐县就业服务部门

 

嘉兴市秀洲区政策

鼓励就业与招工

2022年2月份期间,嘉兴市外户籍人员首次在秀洲区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的,给予1000元奖励;

企业外来员工每带回一名市外新员工(指在秀洲区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的),给予1000元奖励。

返岗补助

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企业外来员工从市外自行驾车返回的,按照户籍地给予交通补助,省内市外、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福建200元/车,山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500元/车,其余地方800元/车。

注:具体细节可联系秀洲区就业服务部门

 

嘉兴市海宁市政策

新员工就业奖励

2022年3月31日止,嘉兴市外首次来海宁企业就业,且在2022年6月底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个月的,给予该员工1000元的就业补助。

新员工交通补贴

2022年2月28日止,嘉兴市外员工首次到我市用工企业就业,且在2022年5月底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个月的,按照户籍地给予市外省内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8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注:具体细节可联系海宁市就业服务部门

 

浙江省温州市政策

发放返岗交通补贴

给予自行返岗就业的外来员工返岗交通补贴,通过企业向属地政府申报,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人。

奖励员工“老带新”

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为企业成功招聘首次来温就业、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工作3个月以上新外地员工的老员工,给予老员工每招用一人1000元的个人奖励,每位老员工奖励总额不超过2万元。

注:具体细节可联系温州市就业服务部门

 

浙江省金华市政策

支持企业稳岗留工

对2022年1月26日至2月10日期间在我市连续生产企业坚守岗位工作,且2021年12月在金华缴纳社会保险的非金华户籍员工给予专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800元。

返岗补助

自行到我市企业返岗就业的外来员工,符合条件的给予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人。

注:具体细节可联系金华市就业服务部门

 

湖州市长兴县政策

老员工返岗交通补贴

2021年12月底前在工业企业中连续参保满6个月以上的非长兴籍员工,于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从外地返岗的,按3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返岗交通补贴。

新招员工补贴

工业企业招用新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含3个月),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注:具体细节可联系长兴县就业服务部门



来源|盘龙区就业局促农办

审核|周金

   编辑|李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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