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云南】云深林密处的钦郎当
来源:云南政法2022-01-18



案情回顾

调解过程

法官提醒

1、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做到定期检查,尤其在台风、暴雨等特殊天气来临前。应重点检查外窗边框、灯牌、阳台及窗台上放置的花盆,防止脱落、坠落。
2、行人应加强防范意识,保持警惕,发现建筑物等有安全隐患时可选择绕行。
3、切勿实施高空抛物行为,高空抛物行为视情节可能构成犯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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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品
审核:裴卫国
责编:李亚兴
编辑:马 兰 邓珺文
来源: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红河州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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