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作为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的部署安排,申领前,申请人应到户籍所在地完成建档立卡工作。云南省拟定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优待证信息采集建档立卡, 4月在全省全面启动申领工作,2022年年底前完成优待证申领各项工作。优待证持证人可以享受国家《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目录清单中明确的优待服务,可以享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有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类优待协议明确的优待服务,可以享受各地面向本地优待证持证人的优待服务以及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具体可以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网站查询或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咨询。(云南省退役军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永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