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乱窜,危险相伴!电动车违法曝光第36期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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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曝光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倡导文明交通出行的理念,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自2020年7月中旬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取电子监控抓拍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进行处罚曝光。


电动车违法曝光又来了

来看看

有没有你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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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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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入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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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A HZ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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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A E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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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A A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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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道行驶隐患大

“各行其道”才是安全之道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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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针对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违反信号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昆明交警在路面现场查处的基础上,采取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增强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提示: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路将被扣留。


电动自行车是“肉包铁”的交通工具

如果随意乱窜

安全隐患必定如影随形

希望那些血淋淋的教训

能够让大家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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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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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再次提醒

电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珍爱生命,骑行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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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提供:交警一、八大队

部分素材来源于YiYa工作室

审核:张鹍鹏 李璠

编辑:杨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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