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租房女子“玩消失”还留下一屋子物品,听听律师怎么说→
来源:云南法制报2022-01-11

1月1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诽谤的事实,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情形就构成犯罪。







欢迎分享转载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