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僵尸车”停放超6年 物业放“大招”……


云南法制报


提起“僵尸车”,大家可能都会觉得有点烦,霸占着车位不说,时间长了满是垃圾还非常脏。如果遇到多辆“僵尸车”,停放还超过6年,物业公司该怎么办呢?


云南法制报




事件 6辆“僵尸车”停放达6年以上



2021年12月21日,昆明国际银座的物业公司乾达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停车场内的6辆“僵尸车”进行了登报公示,称车主若在3个月内不来认领,物业公司将把车送去报废。


公示发出次日,记者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银座B3栋旁边通道的划线停车位上,看见了这6辆“僵尸车”,车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轮胎都已经变瘪,车身、车窗玻璃、挡风玻璃、后视镜、车门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车内、车底更是塞满了各种垃圾,其中两辆车的车牌都不见了。


“因为这里是通道,里面有家超市,前段时间消防部门通知这里不允许停放车辆,要保证通行,所以必须将这6辆车移走。”国际银座乾达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管一队队长董刚介绍,这6辆车摆放时间已长达6年以上,车主是何人也查不到,交警部门登记的电话也打不通。


国际银座地下车库之前停放的“僵尸车”有10余辆,2020年停车场升级改造时,物业公司请交警部门联系过车主,一部分车已被认领开走,只剩下这6辆车一直无人认领。“我们已经把这些车辆的车牌报到交警部门,经核实,这些车辆均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交警打了车主登记的电话号码,也联系不上。”董刚说。


无法查询到车主,预留电话也联系不上,这6辆车真成了“大难题”。董刚介绍,如果按照他们停车场包月费用270元计算,每辆车一年的停车费是3240元,这6辆车按最少停放6年算,每辆车的停车费已接近2万元。现在只要车主愿意尽快挪车,他们表示可以不收取任何停车保管费用。


“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要先走相关程序,先登报公示3个月,3个月后如果还没有车主过来认领,公司将把车辆送去报废。”董刚表示。


释法 “僵尸车”要在监督下处理



“僵尸车”已经成为商圈或小区的常见问题,但是法律法规目前并未明文规定相应的处置办法。“僵尸车”登报公示后仍无人认领,车辆停放的商圈或小区该如何处理?


针对这个问题,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表示,对于停放在道路上的“僵尸车”,交警部门巡查中发现或接到市民举报,将联系车主移车,对在规定时间内未移走的占道车辆,交警部门将拖移车辆。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警部门同样需要与车主取得联系,要求车主按照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律师靳楠建议,物业处理“僵尸车”时,要严格把控尺度。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停放在商圈或是小区的车辆,都属于私人财产,物业服务企业无权擅自处理他人私有财产。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律师指出,物业是没有执法权的,所以不能要求强制报废车辆,还是要由有执法权的行政执法部门来处理,交警或城管部门都是有执法权的。强制报废要先进行公示,如果已经登报公示,在公示期结束后仍无人认领,可以制定针对此类废旧、无人认领车辆如何处置、变卖的方案计划。变卖所得款项每一笔都进行记录存档,该方案上报业主委员会或所属街道社区决议,所有车辆变卖事宜可在公安机关监督下完成。


此外,物业公司可以这些车辆常年没有交纳停车费为由提起诉讼,同时,这些“僵尸车”的停放已经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业主委员会也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车主,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把这些车拖走。





实习编辑:杨邓方
审核:郑玉明

推 荐 阅 读


●最美“警”色 冬日暖阳 警察节快乐!

●你好,警察节 | 无法正面出镜的最特殊警种,他们是谁?

●速查!2022年国考成绩已公布

欢迎分享转载

也欢迎您的积极投稿
投稿邮箱:ynfzbxmttg@163.com
云南法制报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云南法制报

阅读后有何感想?
留言给我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云南法制报"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