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起,同时申办有门诊特殊病和慢性病待遇的参保患者,到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就诊时,根据就诊病种分别按照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享受待遇,其起付线标准、统筹基金限额均分别计算。
城镇职工 :
职工慢性病起付线是3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80%,单一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其中精神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职工特殊病起付线是880元,报销比例是享受住院报销待遇,按医院级别计算,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和重性精神病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
城乡居民 :
居民慢性病无起付线,报销比例是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20%,单一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其中精神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居民特殊病起付线是1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和重性精神病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
不管职工还是居民,门诊慢性病由医保统筹基金单独支付,不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门诊特殊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