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山丨存文学 : 猎手的距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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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文学,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一级作家。在《人民文学》《收获》《中国作家》《当代》《十月》《钟山》等刊物上发表过中长篇小说。已出版文学作品20部,长篇小说《碧洛雪山》《望天树》被翻译成西班牙语出版发行。曾获第三、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庄重文文学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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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蓬草里,则刚发现了一个漂亮的卷烟盒,他知道这是近两年来很吃香的牌子,十几元一包。他前几天就发现杨格在抽。则刚把盒子捡起,放在鼻尖前猛吸了一口,真是香到心里去了。他觉得丢了可惜,拿回去装菜籽蛮好。此时,他忍不住笑了,还好,算杨格没经验,随手把它丢了,有这沾了人气的东西在,豹子是不会轻易接近的。不然,还真难说,豹子已落难了。则刚搬来石头,把一个个铁夹子的机关砸了。拆了套子,抽刀割断拴牛绳,把小牛赶到寨边的山坡上放了。傍晚,它尾随其它牛群回了寨子。


这小牛也多亏则刚发现得早,不然真要碰上了豹子,就是没被咬死,也会吓得小魂上天,不待长大,就会死去。


很快,杨格就发现自己带人设下的机关被破坏,他知道,这事只有则刚才干得出来。他心头痒痒的,怒火一阵一阵的蹿了起来。这分明就是挑衅。说什么也不能让则刚小看了自己,你是猎人又怎么样,在村长面前也得矮下一个头来。此时,他一分钟也不能冷静,他得立即去找则刚,把满腔的愤怒喷发出来。


行前,为了给自己壮胆,他猛灌下了一大碗烈性的玉米酒,借着渐渐升涌的酒劲,提上猎枪,吐着酒气,红着脸,一路咒骂着,踉踉跄跄地朝则刚家走去,一条拦路的白牙黑狗,被他狠狠踢了一脚,嗷嗷地叫着,夹着尾巴跑到篱笆前扭过头来,不服气地狂吠起来。到了则刚家的院子里,他往地上的猪槽里吐了一口唾沫,装上霰弹,对着天空,砰砰地乱放了一阵。


猪圈里关着的几头猪被吓得发出了惊叫声,把门撞得哐哐直响。则刚从屋里出来,毫无惧色地站到了他面前。他知道,杨格早晚会有这一出的。


杨格指着二十几步外的一棵树,对则刚说,他要在树上穿个大洞。说着,掏出一粒独弹,装进了枪膛里。


则刚不动声色地抽出猎刀,就在杨格扳动枪机的同时,则刚把刀也抛向空中,射出的子弹给挡飞了。之后,不待刀落地,则刚伸手一接,又把刀放回了鞘里。瞬息间,杨格被惊得闭不上嘴,出了一身冷汗。借酒装疯,杨格自讨没趣。


后来,半个月内,他停止了活动,一时还想不出什么办法来。虽然,他花三百元买来的小牛还可以再次用上,但这种方法肯定不灵了,只要他一有举动,则刚就像一条灵敏的猎狗一样盯上他。


本来他想放弃追踪这只豹子,就听则刚的话,放过它算了,但一看到那只悬在门上的豹掌,父亲临死前的话又在耳边震响起来。再说,豹子都向他示威了,一个堂堂男子汉,怎能不战而退呢。要是败在一只断了掌的豹子手里,在这个世界上就别想抬起头来,又有什么做人的骄傲可言。


表面上,杨格在人们面前已不谈豹子的事,他想给则刚造成错觉,在他失去警惕后,出其不意地把豹子干掉。他就不信,一个到县城上过高中,差几分就考上大学的人,智商就不及一个土里土气的农民。为下一步行动,他费尽了心思。要做得干净,利索,必须把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周全,事前滴水不漏,他对母亲也守口如瓶,就着下山进城开会之机,他置办了所需的物品,一应俱全。


一切就绪,杨格在母亲睡熟后悄悄走出了家门,他在寨子外的草垛里躺到天蒙蒙亮,就向他认定的地点出发。放眼看去,那些平时很熟悉的树丛、土丘、蚁冢,都变得高大起来,酷似一只只蹲伏着的巨兽。


一个人走在旷野里,晨风逗弄着枯黄的草草叶叶,听起来心里真有些发毛,加上他背负的一捆东西,总发出悉悉的声响,好似有什么怪物紧跟在后面。他把猎枪的子弹推上了膛,走几步,要停一会,听听四周的动静,证实没有危险存在,再往前走几步。


一只寻早食的麂子,大叫一声,飞快地从他面前的一个土坎上一闪而过,把他惊出了一身冷汗。后来,天渐渐亮了,山寨被远远地抛在后面,他回头看,见不到任何人影。在此之前,杨格对则刚的活动进行了反复侦查,探明了则刚几次秘密钻进森林的那条瘦小的路径。


走在这条小径上,唤起了他多年前的记忆,他依稀记得,这就是他跟着父亲,安放铁夹的地方,那只豹子就是在这里失去的右掌,确切的位置虽然模糊了,但在这一带的某处绝不会错。他心里暗喜,则刚说话时无意间说出的细节,打开了他策划的思路。那次,则刚为了唤起他对豹子的同情心,说,豹子在断了右掌逃走之后,又回到这条小路边,不分白昼的寻找了好些日子。当时,他听了只觉得可笑,他认为豹子又不是人,怎么会这么重视身上掉下来的东西。这些天,他细细想来,则刚的话并非胡编乱造。也就是说,这么些年过去了,这只豹子从未放弃这种寻找。


杨格小心翼翼地进入他预定的地点时,太阳已升了起来,林子里传来了一阵禽鸟的啼鸣。细细辨认,可以听出野鸡、白鹇、画眉和山呼鸟的叫声。有这些禽鸟喧闹,说明附近暂时并无危险潜在,他得抓紧布置。他选了一条横在路径上空的树枝,把带来的那只豹掌,用细牛皮绳栓了,垂吊在离地不高的地方,穿过林梢的阳光动荡不停地投在上面,看去特别显眼,像一只不安分的小兽。


之后,他在不远的两棵大毛栗树间,把背来的东西解开,其中,有两件棕皮厚实的蓑衣,一套绿色的迷彩服,一双大头皮鞋,一顶带面罩的头盔。他把这些东西穿上,自己看了,觉得颇似那些电影里、画报上英武的大兵,不由生出了一种自豪。他之所以这般做,自有道理,他认为戴上头盔,身前身后披上蓑衣,就相当于有了护身的铠甲,要是豹子扑过来,不论把爪子搭在头上,还是在身上抓,都不会伤及自己的皮肉。为了做到万无一失,他又在两树之间,缠上了几道密密的八号铁丝,铁丝被他它用艾蒿染成了绿色,用它可以把向他扑来的豹子挡住。这是个天才的伪装,杨格很得意。


他以为,只要豹子一出现,肯定不顾一切地直奔这只吊着的掌而来。他就把枪倚在大树上,从容瞄准,要是一枪不中,豹子冲来,铁线把它阻挡在外,他就近距离射击,让它轰然倒在面前。


一切就绪。他开始了耐心等待,进入了他默算的倒计时。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林子里仍喧嚣如初。


很快,上午过去了,他吃了两个带来的烤红薯,凝视一群黄蚂蚁一只接一只的从面前的叶片上,井然有序地爬到树身上去。两只飞鼠,从远处的毛青冈树上,展开肉红色的薄翼飞了过来,落到了他头顶的树冠上,发出了吱嘎、吱嘎的欢叫,他抬起枪尖指指,作瞄准状,他想,要不是怕惊了豹子,换上霰弹,准可以把这两只飞鼠射下来。


垂吊着的豹掌,吸足了林子里的鲜润之气,渐渐膨胀了起来,像一只活跃的灵猴一样,在杨格的视野里摆来跳去。等待的时间,真是难熬,一阵疲惫袭来,他连连打了几个哈欠,他生怕睡着了,在面前的地上伸手撮了几只酸蚂蚁放进嘴里,嚼来酸得他直淌口水,强撑了一会。不知不觉,他竟呼呼睡了,居然还做了一个他像白鹇鸟一样在林间飞翔的美梦。几只尖嘴长脚的花脚蚊子,悠然落在他的手上吸饱了血,飞走了,又招来了几只,也没能干扰他的梦。


杨格斜靠在毛椎栗树上,枪也靠在他的肚子上,一股浓腥味,弥漫了林子,他全然不觉。


当他听到一声狂吼,吓得跳将起来,揉揉眼,一只豹子已站到了面前,他看到了是一张血盆大口,和寒光闪闪的利牙。他“啊”地大叫一声,身子像泡稀牛屎一样瘫了下去,胸前好似有一只被大雨淋湿的乌鸦在扇动着翅膀,顿时他全身浸泡在汗水里。他被豹子拖着走了一段,林子里发出了一道闪电的光芒,豹子才把他放下了。


待他回过神来时,猎枪不见了,头盔碎成了几块,散落在各处,地上留下了一道拖拉的痕迹,蓑衣早被撕扯得破破烂烂的抛在四周的枝枝叶叶上,身上的迷彩服成了一缕缕的布条,完好的只有那双大头皮鞋。他估量了一下,离隐身的毛椎栗树少说也有一百多米。


杨格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他昏昏糊糊地回了寨子,竟然没有一只狗认出他来,对着他一阵狂咬。进了家门,他脚也不抬,身子一歪便被门槛绊倒在地上。谷地大婶看了面无人色的儿子,和一身浸筋筋缕缕的衣服,惊得说不出话来。


倒在地上的杨格立刻昏过去了,谷地大婶边摇晃边叫,好不容易才把他推醒了,大声问了半天,双眼直瞪,吐出了两个字“豹子!”


谷地大婶把他扶进屋里,为他脱了鞋子,让他躺在床上,他一言不发,呆望着楼楞发呆,水米不进,把她急得团团转,以为儿子中了什么邪魔祟鬼,赶快到鸡窝里拿来一个鸡蛋,在他身上从头至尾滚了一遍。之后,连夜打起松明火把,沿着杨格进山的小路,呼喊着名字让其灵魂绕过山,绕过水,快快回到身上来。


谷地大婶呼唤着进了家,蹲在门槛内,扶着蛋试图让它站立起来。她从夜喊到天亮,求山神,求豹子庇护宽恕,嗓子喊哑了,最后终于把那个依附着灵魂的鸡蛋竖了起来,足足立了一分多钟,她紧锁的眉头才舒展开来。


杨格在家里整整躺了三天,稍回过了一点神,在家里将养了些天,飘飘然然地走出门来,他好像大病一场,又黄又瘦。


“算了,不要再去和豹子作对了,它是我们家的克星。”谷地大婶靠在紫黑的门框上,悲戚地说。


“妈,难道我们家真的拿这只豹子没法了吗?”杨格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沮丧。


“办法肯定有,还得在荞香他爹身上想想。”


和别人,杨格只字不提遭遇豹子的事,山寨里的人虽有猜测,但谁也不知事情的真相。丢了枪,一时他也不敢再去寻找,失去了豹掌,只好自认倒霉,若说出来,男人的身架不就垮了。


他不讲,却瞒不过则刚。则刚觉得杨格实在可怜又可笑,口口声声发誓要干掉豹子的人,居然让豹子给吓破了胆。也好,总算给了他一个教训,摸摸心口,问问自己。豹子尚且能克制自己,爪下收手,没要他的命。他怎能耿耿于怀,不给豹子留一条生路。人和野兽虽然隔着一座大山,一片森林,但只要以心换心,完全可以把距离拉近,过一种相安无事的日子的。


其实不然,杨格并不像则刚理解的那样,彻底放弃自己的想法,只要有一丝希望,他就不会轻易服输,他现在已十分清楚,光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干掉这只豹子。多亏母亲提醒。


杨格突然想起了荞香,说实话,荞香在山寨里算得上勤劳又漂亮的,要是把她变成自己的婆娘,难道则刚就会忍心看着自己的女婿受豹子的折磨而不帮忙。他开始想入非非,头脑中逐渐形成了接近荞香的想法,只要能攀上悬崖,不论什么鹰都可以抓到。这是一句古老的格言。


说来,他和荞香从小一直关系很好,加上他俩从小学到初中都是同班,那年她爹被抓伤后,为了省钱治病,只好退了学。终于,机会来了。这天早晨,杨格看到荞香的母亲背着则刚编好的提篮,筛子,到几里外的乡里赶街去了,不到天黑是不会回来的,则刚肯定蜗在家里,埋头编篾具,下地干活的就只有荞香。他可以无拘无束地和她说话,铺垫下感情基础。


自从两条黄牛死后,母亲没有急着让他买新牛,一切都得待豹子处理后,牛栏变成了暂时堆放农具的地方。杨格在里面找了一把锄头,多日不用,锄口上居然布满了一层红锈,他找了块糙石打磨了一阵。他扛上锄头走向坡地。


山野上,见不到人影,各家的地都分散在山坡的角落,几丛树,几个土包就隔断了视线,不到近处是看不到人的。正走着,杨格听到了一阵歌声,翻过山梁传来,驻足听,他的嘴角浮上了笑意。


他把锄头放进路旁的草丛里藏起,大步大步地朝歌声起处走去。到了荞香家的地边,果然见荞香正坐在一堆收割了捆好的苦荞秸堆旁歇息,她正手托下巴,凝望着笼罩着岚气的大山随意唱着。


他大声打了招呼,荞香朝杨格笑了一声:“村长大人,怎么舍得把脚印送到我家地里来了。”


“本想到地里来干活的,听到你的歌,我就不由自主地往这里跑了,还是叫我杨格吧,别村长,村长的,这村长又不是什么大官,听来怪别扭的。”


“别急嘛,当官不像地里的洋芋一样,不是两月就能长大的,过些日子,难说还真升上去了呢。”


“都说你的嘴甜,吃蜂蜜长大的,真要是碰上个想做官的,心都被你说热了。”


荞香抱了几捆秸杆,招呼杨格坐下。


杨格指着地边的一棵青树说:“倒不如去树荫下歇歇,说说话,这地里的活是永远也不会完的。”也好,荞香一人干活,闷得欢,有一个人陪着聊聊,一天的日子很快就会过去了。


荞香和杨格,坐在浓浓的树荫下,东拉西扯地说起来,真是开心。杨格说:“记得吗,你退学回家那些日子,你的情绪真是低落啊,要不是当时穷,现在说不定大学毕业了。”


“别提了,都过去了,现在也没有什么不好,反正家里的父母也离不开我。”


杨格不动声色地和荞香套近乎,夸荞香的歌唱得好。荞香说,不是歌好,而是看着这山太空了,我唱唱歌把它填满。


则刚在家里干了一阵活,想起了独自在山坡上干活的女儿,觉得让她孤零零地在山野上,也没个说话的,怪可怜的,就把篾活停了,摘下墙上的猎刀,担起一对谷箩,想把女儿割好的荞挑回,也给她作作伴。


他走到地边见杨格和荞香坐在一起,又退回了几步,他有些奇怪,杨格怎么会到这里来了。对杨格他并没有多少好感,又觉得女儿大了,也该和小伙子接触,他不想搅扰,准备往回走。他正想转身,却见到了在一蓬高高的骡子草后面,隐藏着一只豹子,细看,就是那只公豹。


则刚心里说了一句:“好险!”这说明,这只豹子一直在跟踪杨格。看来,豹子那已经淡化的仇恨,又因杨格的上一次伏击,给激了起来。豹子,双耳直竖,后腿紧绷,伸长脖颈,双目盯住杨格,做出了马上出击的姿势。而杨格却毫无察觉,和荞香谈得兴味正浓。


则刚抽出猎刀,寒光一闪,刀子落到了豹子的前面,插进了地里。豹子一惊,纵了起来,凑上去闻闻猎刀,扭头见了则刚,则刚解下毛巾,朝它挥挥。豹子愣怔了一会儿,才一跛一颠地,拖着尾巴,缓缓下了山坡,有些极不情愿的样子。则刚捡回猎刀,尾着豹子,走了一段,确信它不会折回,才回了家。


当然,杨格并不知道这一切。这些天来,杨格突然变得神气起来。脸上流溢着掩饰不住的喜色。一出家门,他都要在门前的石榴树上摘下一片绿叶,吹奏着山里人喜爱的小调。和荞香接触了几次,他更增强了自信,说什么荞香也会爱上他的,征服荞香就是征服了则刚。他一直认为,在山寨的十几个年轻小伙中,他是最具风采的。早晨,杨格打着口哨拉开自家的门,他的脑袋被碰了一下,他本能地后退了两步,抬头看,一把明晃晃的猎刀悬挂在原来挂豹掌的地方。


他不由得慌乱起来,他站到门槛上,把刀摘下来。那刀,便在手里动弹了起来。细细看,刀把上干结着斑斑点点的褐黑色血痕。他知道,这是那些老熊、野猪、麂子、马鹿、豺狼之类的野兽留下的。不用问,他知道刀是谁的。这是一把吃了无数野兽的刀子,他隐隐闻到了从刀面上,刀把上不断弥散出的血腥味,眼前也出现了一个个鲜血淋淋的场景。


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感从他身上升了起来,他觉得一种巨大的阴影从四面八方围拢来。接着,他的身子摇摆了起来,那把猎刀飞快从他的手里滑了出去,在屋子里旋转了一圈,一头扎在门槛上,刀尖深深嵌入了那天他母亲为他招魂站蛋的位置。他憋足了劲,攥住刀把,想把它拔出来,可它却一丝不动。他狂躁不安地找来一把大锤,想把它砸断,大锤几次被反弹了回来,差点打中自己的脚,只好作罢。


他的母亲见状,说了一句:“欺人太甚!”就拉起杨格到则刚家。则刚没在,荞香和母亲在院子里的竹笆上铺晒荞秸。见谷地大婶和杨格气冲冲地走来,莎枝迎了上去,主动打招呼。谷地大婶的目光在莎枝身上扫了一遍问:“则刚呢?”


“他一早起来就进山去了。”


“我说呢,做了亏心事,像秧鸡一样把头插进草棵里藏起来了。”她带着挑衅的语气说。


“大婶,先压压火再说吧。”荞香进屋给谷地大婶端来一碗水。


她接过了水对荞香说:“还说呢,杨格的魂都让你爹的猎刀给吓飞了。”


“哈哈,一个大男人,竟怕一把刀不成。”荞香冲着杨格说。


莎枝笑笑对谷地大婶说:“我俩进屋去说说,让荞香和杨格说说话。”她把谷地大婶领进了屋。开始,杨格铁青着脸,一言不发地看着荞香。


“你以为我爹就是毒蛇心肠,吓唬你,要对你动刀子。他完全是为你好,生怕豹子又到你家来捣乱,才把刀挂上去的。不然何苦,那可是他从来舍不得离开身的宝物。”


听荞香这么一说,杨格心里的疑团渐渐消失了,脸色才恢复了正常。接着,荞香把他爹在林子里,暗中救了杨格的事讲了。


“要不是我爹及时赶到,豹子捏碎的就不是头盔了,就算你有两个脑袋也早分家了。”


杨格听了又羞愧,又感激。原来,他老在想,为什么豹子把他拖了一段就收手。现在,他回忆起,那天真的见一道白光闪了一下,原来是则刚抛刀把豹子驱赶开了。正说着,则刚夹带着森林的气息回来了。杨格客客气气的叫了一声:“大叔!”


看神情,则刚猜到了荞香所说的内容,他瞅了一眼荞香:“你啊,怎么变成了一只叽叽喳喳的山鸡。”


“爹,难道你一直想把这些事瞒下去,让杨格对你疑神疑鬼的。”


“不过,也别把你爹说得像个软绵绵的婆娘人,我对杨格是用一个男子汉的心来对他的,那把挂到他家门头上的猎刀,还不仅仅是为了镇住豹子,我是要他长点记性,有时记性是要有一种东西来加深的,不然就非常容易被人忘记,这猎刀正是这种加深印象的东西。”


听则刚说话,谷地大婶笑着从屋里走了出来:“他大叔,以后就把杨格交给你,你就把他当儿子来敲打敲打。”


“做我的儿子?我怎么敢,人家可是我们寨子里的一村之长。”


杨格和他母亲走后,则刚跟着去,轻轻一摇,就把那把深插着的猎刀拔了出来,杨格要把刀再挂到门上。则刚说,以后就用不上这刀子了。回到家,则刚问荞香是不是和杨格恋爱了,荞香没作正面回答。


他对荞香说:“不论是谁,要跨进我们家这道门,都要让他知道,我们家世代是猎人,猎人可以不放枪,但得和野兽打交道,无胆无识,就成不了我们家的人,猎人的血脉是不能断的。”这些话,荞香听进去了。


第二天,杨格提了一大葫芦酒,抱了一只冠子萎缩了的芦花大阉鸡来到了则刚家。


则刚对他说:“这酒,我现在不能收你的,这鸡就当作和豹子和好的见面礼吧。”


一提豹子,杨格不由自主地颤抖了几下,荞香见了。走上前说:“看,一说豹子你的脚就软了,像被人抽了筋似的。”


“不管你愿不愿意,我得让你去见见豹子,去把你们间的仇化解掉,只有这样,你和豹子才能相安无事。”


“豹子,我不是见过了吗?”


“不,你只见到它的血盆大口,和尖利的獠牙,完整的豹子你一眼也没见到。”


杨格一想也是,那天他见到的真的只有张开的大口和寒光闪闪的牙齿。


怀着一颗惶恐的心,杨格抱了那只大阉鸡,紧跟着荞香进入了林间小路。则刚在他俩之前早已去了。他生怕他俩找不到方向,一路上特地丢下了些新鲜的树枝做记号。


进入林子深处,地上摞满了厚厚的叶子,人踏在上面几乎没有声音,杨格大气也不敢出的跟着,见到一棵大树,他也要停下来看清了,才敢跟上去。相比之下,荞香的胆子要显得大多了,她一直走在前面。走了好一阵,只见则刚站在一棵老栎树下向他们招手,示意他们赶快过去。


杨格和荞香放轻了脚步,地走过去伸头看,只见四只小豹子正在一片林中的空地上嬉戏。两只健壮的小豹,不停地扑向卧在地上的大豹子,在它身上翻腾,跳跃,不时发出一声愉快的欢叫。


杨格见了,急忙夹在则刚和荞香之间,他能听到自己粗重的喘息声。荞香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不想,那只抱在怀中的大阉鸡“咯咯”地惊叫起来。


豹子们立即停止了游戏,歪过头来,朝他们站的树后窥望。则刚站了出去,解下蒙嘴的毛巾挥了挥,接着又向前走去,在离豹子几步远的地方站住,回头轻唤了一声,要杨格把鸡拿去。


杨格顿时慌了,荞香在他身后用力推了一把,他屏住呼吸,一点,一点地挪向前去,怕踩下陥井似的,他靠上去把鸡递给则刚。则刚不但不接,还使劲拉了他一把,要他在豹子的注视下,把鸡丢出去,杨格只好照办。


阉鸡见了豹子,展翅想逃,被公豹站起来,用左掌猛拍在地上,偌大一只鸡只有了挣扎的力气,两只小豹扑上去,兴奋地拉扯起来,顿时,阉鸡就被活活扯成了两半。


杨格吓得连连后退了几步。那只公豹站起来,幽蓝的目光直逼杨格,他的心砰砰狂跳不已。天啊,只要豹子一跃,不就彻底完了。他的脑子飞快闪过前久那魂飞魄散的情景。


则刚生了根似的站在那里,不断地挥着毛巾。公豹盯了一阵,起身跃入身后的一蓬茅草丛后。不一会,从里面叼出了那只断了的掌,在原地转了一圈。可以肯定,它已认出了杨格,则刚拍了拍腰间的猎刀,猎刀在鞘里,发出了有节奏的脆响。


公豹似乎悟到了什么,回到了母豹身边,放下断掌,用左掌扒了几下。杨格悟到了公豹的这种暗示,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他的心仿佛被人狠狠捅了一刀,是啊,要不是爹安放的铁夾把它的脚掌弄断了,这豹子说什么也不会窜去把自家的牛咬死的。这时,他也理解了,豹子为什么一定要找回断掌的想法。


有爹在,荞香并没有感到恐惧,她觉得两只胖嘟嘟的小豹子真是可爱,她不由自主地走上前去,想抱抱它们。可是,她被爹一把拉住了。


则刚厉声说:“记住,千万别再朝前半步,这就是人和野兽间的距离了,你要是再往前,就会碰上预想不到的麻烦和危险了。”


荞香听爹的不容置疑的口气,只好极不情愿地把伸出去的脚收了回来。


他们往回走,快出林子的时候,杨格在一条小溪旁发现了他的那条猎枪,像根树枝一样躺在发黑的叶堆上,破损的枪托木柄上早已长满了绿茸茸的青苔,一只小林蛙躲在变了形的枪管里,叽呱,叽呱地鸣叫着。


则刚和荞香站在一旁,看着杨格脸上涌起了一种很复杂的表情。犹豫片刻,他走过去,提起脚,用力把枪踩了下去,一股黑水喷了起来,溅得他一头一脸,枪托陷进了腐臭的叶泥里,枪尖稍稍抬了起来,指向林空。那只林蛙似乎没有察觉,依然在一个劲地欢唱着,叽呱,叽呱……


荞香看着杨格的脸上一条条的泥污,禁不住想笑。则刚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后,对杨格说:“待枪变成了树,你和豹子的仇恨,就会化解了。”


“依你说,到那时豹子就变成山猫了,这日子不是太久了吗。”杨格抹了一把沾满了泥水的脸。


“豹子永远是豹子,可是改变一个人要比野兽还难啊。”杨格信服地点了点头。


走出林子的时候,杨格不解地问:“刚才在见到豹子的时候,大叔你为什么不让荞香再靠近些呢。”


“这是一个猎人生存的秘密,这是我用大半辈子的经验换来的,其实,不论是野兽还是人,相处都得保持一定的距离,有时是一棵树,一条路,一堵墙,有时就是几步路,亲密就是距离,要让这种亲密维持下去,就得遵守这种距离,哪怕是朝前半步,这种亲密就彻底破坏了。”


“这种距离能缩短吗?”


“不能,一寸都不能。”


半个月后的一天傍晚,杨格站在旷野上的一个褐色土丘上,看着前方出神。山风不停的刮着,苍莽的林子发出阵阵如潮的呼啸,空中缓缓地飞过几只苍老的乌鸦。这时,他看到了这样的场景:


则刚迎着山风,跟在几只豹子后面,他们若即若离,走走停停,带头的豹子嘴里衔着那只断掌。后来,他们渐渐远去,走出了他的视野,最后隐没在一片橙黄的夕阳中。


(完)

往期回顾

群山丨存文学 : 猎手的距离(二)

群山丨存文学 : 猎手的距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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