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依法查封被执行公司相关财产,促成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成功执结一起涉生命权案件。
案情回顾
2019年,杨某在云南某酒业公司经营的鱼塘付费钓鱼,不幸发生触电事件死亡。悲剧发生后,酒业公司仅支付了10万元用于丧葬开支等,未进行后续赔偿。多次协商无果后,杨某家属将酒业公司诉至晋宁法院。经法院两审判决,法院最终判令酒业公司赔偿杨某亲属40余万元。
但经杨某亲属多次催促,该酒业公司都未进行赔付。一筹莫展下,杨某家属带着判决书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向酒业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债务,并多次上门劝说、释法明理,但酒业公司一再以已支付10万元安葬费用、厂里没钱为由拒不偿还。劝说无果后,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酒业公司储存的200余吨高度白酒及酒罐,并进行取样准备评估拍卖;同时还查封了该公司用酒糟饲养的60余头生猪,准备一并处置。
协商达成一致
眼见欠款无法继续拖延,酒业公司开始正视问题的严重性,为避免因查封、拍卖造成更大的损失,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表示愿意主动赔偿,希望能通过协商解决。杨某家属也表示发生这一意外非双方所愿并体谅企业经营不易,自愿放弃7万余元债权。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本案以酒业公司一次性向杨某家属支付了33万元赔偿款划上圆满句号。
在杨某意外死亡一案中的其他涉案被执行人,经晋宁法院执行局强力推进,现案款已全部到位,并已向杨某亲属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