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19时许,
陈先生的汽车
才驶出曲靖城区的南宁西路停车场,
又再次折返。
原因是他看着车上“满身”的划痕,
认定了就是停车场收费员干的。
到底怎么回事呢?

原来,市民陈先生驾驶汽车着急回家取东西,于是将车辆停放在家附近的一个停车场。据陈先生介绍,他刚把车停下,就有人上来收取停车费。于是,陈先生回了一句“就停几分钟,交什么费!”取完东西回来后,开车准备走时,发现爱车“满身伤痕”,陈先生认定划痕就是“那个男的”干的。
“除了收费员报复,还能有谁!”怒气冲冲的陈先生折返后,打算找到之前收费的男子“算账”,不料对方已下班。随即,陈先生向停车场所在的南宁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取监控后发现,从停车场停车到驶出,陈先生总共用了10分钟。期间,收费员毛某,在陈先生离开后,利用圆形框架铁凳子将陈先生的白色斯柯达牌越野车的左前轮翼子板、左后轮翼子板、左前门和后门故意损坏。经评估,修复价值人民币1600元钱。
随即,民警在南宁西路一停车场内,将违法嫌疑人毛某抓获。经询问,毛某的所作所为只因3元的停车费引发。据毛某介绍,由于他当时快下班了,见陈先生前来停车,就想先收取停车费。而陈先生认为自己只是停了几分钟,达不到收费时限,不应该交停车费。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待陈先生离开后,怒气难消的毛某“鬼火冒”就想报复,于是才将对方的汽车损伤。
目前,毛某家属赔偿了陈先生修车全部费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毛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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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蒋琼波 通讯员曾禹铭)、麒麟警方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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