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将至,云南发布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预警公告(附消费安全“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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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来临之际

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

有效预防进口冷链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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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凡进入我省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主要包括冷冻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等),必须进入我省设立的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在我省储存、销售、加工。


二、提醒广大群众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使用微信扫一扫进口冷链食品包装上的“云智溯”二维码。若无“五证(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证明、集中仓出库证明)一码”的产品,不得购买。


三、对于存在以下涉及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一)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而不进的;


(二)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三)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的;


(四)倒换国产包装经营或拆零虚假标注国产食品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倒包销售”行为;


(五)伪造、变更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证明、出库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进口冷链食品违反相关管控规定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15。对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参照《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此外

为尽量避免消费纠纷

确保广大消费者

能够平安祥和过佳节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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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食品选择正规场所


消费者应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商场、超市、网购平台和农贸市场等场所采购食品,购买时仔细查看厂名、厂址、联系电话、食品生产许可证号、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三无”食品,选购时注意检查食品外观,选择包装完整无损、感官性状正常且在保质期内的食品。根据需要购买临期食品,以免浪费。




理性面对商家“花式促销”


元旦、春节期间,“供需两旺”,是一年的消费高峰,更是商家促销旺季。面对商家新鲜热闹的广告宣传、种类繁多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应做到理性消费、冷静消费。谨防商家先提价后降价的套路,不被明显低价所误导;理性面对保健品年末回馈、岁首感恩等促销活动,可量入而出、按需消费,选购自己真正需要的商品和服务。


在预付卡消费中,为避免商家的口头承诺与实际不符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消费者与商家都应该秉承契约精神,签订书面合同规定好相关权益和义务。同时消费者还应该评估商家的相关信用资质,尽量避免较大额度、较长期限的预付款消费。




家政服务选择正规机构


岁末年终,保洁等家政服务消费需求较大,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消费者不要与家政服务人员“私约”。建议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口碑较好的家政服务公司。买卖双方应该秉承契约精神,在购买服务前双方要签订包含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的书面合同,服务完毕后及时验收,发现问题按要求解决,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节日聚餐坚持科学理性


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聚会用餐应秉持食物多样、营养均衡、适量饮食的健康饮食理念,不过量饮酒,不饮用来历不明的散装白酒,主动拒绝野味和毒性中药材,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大吃大喝等陋习。


在家做饭应计划有度,尽量避免剩饭剩菜,剩余食物装入餐具置于0—6℃冷藏室,存放时间以不隔餐为宜,食用前彻底加热。外出聚餐选择证照齐全、场地宽敞、通风良好的餐厅就餐,按需点餐,合理搭配食物,使用公勺公筷,安全文明用餐,主动打包剩余饭菜,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




疫情防控时时牢记


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松懈,节日期间更应始终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出门在外积极做好自我防护,做到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在进入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认真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与他人保持必要的安全社交距离。如条件允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隔位乘坐并开窗通风,在外就餐与邻桌保持安全间距。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节日聚会,非必要不离滇,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等级疫情地区。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要养成索要并保存发票、购物小票等凭证的好习惯。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和解,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祝愿广大消费者

度过一个欢乐、祥和

安全、文明、健康的节日!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郑明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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