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卫生健康局致广大就医患者的一封信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安全,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及我县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入院须知
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无智能手机者,凭身份证进行登记识别,进入医院人员主动如实告知个人疫情相关旅居史、接触史。就诊过程中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
二、门诊就诊
1.发热患者(体温≥37.3℃)由分诊人员带到发热诊室就诊。
健康码呈黄码或中风险地区入嵩人员直接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门诊就诊实行实名制预约挂号、健康承诺,分时段就诊,一医一患一诊室。
3.如医院具备条件的,就诊后可通过微信、自助机、人工缴费,避免人群聚集。
三、住院患者和陪护
1.新收住院患者必须持有入院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2.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实行一患一陪护,陪护人员固定且必须持有入院前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及防护证。
3.住院病房实行封闭管理,患者及陪护不得离开院区。
4.住院病房禁止探视。特殊情况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实行一床一人探视规定,必须持有入院前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且探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