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第二批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云南药品安全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批)的公告

(2021年 第24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及《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要求,云南省药监局已组织完成第二批10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审定,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同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批)目录

   2: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批)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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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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