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话说“冬至大如年”
冬至既是节气又是节日
冬至这一天
阖家团圆围坐一桌
包饺子、吃汤圆
其乐融融 快乐惬意
但蜀黍还是要提醒您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
冬至数九天渐寒
愿你平安常相伴
昆明交警继续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对涉酒驾驶违法行为
一律“零容忍”查处
严防交通事故 保障大家的出行平安

同时
蜀黍对近期查处的酒驾案例予以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拒绝酒后驾驶
千万不要等铸成大错后才知道懊悔!

醉驾电动车 别拿安全开玩笑
11月26日8时40分许,交警四大队民警在万达广场门前路段执勤时,发现一男子将电动自行车骑行至机动车道内,民警立即示意男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此过程中,民警隔着口罩依然闻到男子身上有浓烈的酒味。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显示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141ml/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男子称,自己昨晚喝了不少酒,早上上班时觉得自己已经醒了,于是心存侥幸骑车上路,没想到还是醉驾。随后,民警依法扣留其车辆。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明知不可酒驾 仍要侥幸上路
11月25日17时5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行驶至长水中心学校附近路段,因未佩戴头盔被正在该路段执勤的交警九大队民警拦下。在与驾驶人罗某交流过程中,民警察觉罗某一身酒气,涉嫌酒驾。经过对罗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罗某体内中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罗某称,其在晚饭时与朋友一起喝了约100毫升的白酒,随后驾车准备去市场买点菜回家,他知道酒后驾车不应该,但想着农村道路应该没有民警检查,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在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罗某还存在摩托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针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将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处罚,驾驶证累计记24分。目前,民警依法扣留了涉案车辆及驾驶人驾驶证。
男子酒驾遇交警,想跑?没门!
11月25日22时06分,交警九大队民警在沙沟公路附近路段开展夜间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小轿车突然掉头,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对该车驾驶人杜某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杜某称,他与朋友在附近的酒店吃饭,期间喝了约100毫升的菠萝啤酒。因觉得自己喝的不多,家离的也比较近,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刚出酒店大门就看到有交警在设卡检查,心虚的杜某非常紧张,于是准备驾车逃离现场,最终还是被交警查获。

因驾驶人杜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将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其驾驶证六个月、驾驶证一次记12分。
蜀黍提醒
酒驾、醉驾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无论是骑车还是开车,作为驾驶人,应当主动拒绝酒后驾驶,并劝阻身边朋友酒后驾驶,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莫要贪图便利、心存侥幸,最终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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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警
来源:交警四、九大队
审核:张鹍鹏 郭峰
编辑:汤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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