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民楚雄市交警发布安全文明骑行倡议书请查收!

安全文明骑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燃油类摩托车倡议书!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燃油类摩托车已成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交通事故频发。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着力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出如下倡议:
一、一盔一戴、保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燃油类摩托车均应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购买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头盔。
二、上牌照、不乱停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燃油类摩托车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应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
三、走专用车道、不闯灯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燃油类摩托车应自觉做到走专用车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
四、弃陋习、讲文明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燃油类摩托车上路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摩托车、燃油类摩托车必须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申领摩托车驾驶证需要驾驶人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横穿马路时,请下车推行,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目前,楚雄市公安交管部门正在加大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燃油类摩托车的整治力度,有重点地查处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伞、闯红灯、多人搭乘、未成年人骑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旨在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燃油类摩托车行车秩序,逐步净化路面交通环境,全力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请广大市民朋友,在出行的路上多一分谨慎、多一分责任,时刻铭记“安全要掌握在自己手中”,让我们携手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2月21日 楚雄市 楚雄市楚雄市交警微博楚雄市交警微博楚雄市交警微博楚雄市交警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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