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道行驶隐患大!电动车违法曝光第33期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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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曝光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倡导文明交通出行的理念,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自2020年7月中旬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电子监控进行抓拍记录,曝光电动自行车违法。


一起来看看

有没有你认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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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入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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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道行驶隐患大

“各行其道”才是安全之道


法律补给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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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

在道路上随意骑行

不但埋下交通安全隐患

甚至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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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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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何时何地

蜀黍希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骑乘人员佩戴好安全头盔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珍爱生命、骑行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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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提供:交警一、八大队

部分素材来源于YiYa工作室

审核:张鹍鹏 郭峰

编辑:杨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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