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牟定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犯罪案,男子因虚构身份实施诈骗受到法律制裁。


“糙汉”扮靓女诈骗39630元
2020年6月,被告人刘某某认识张某某后互相添加为微信好友,后刘某某虚构女性“廖倩”“邹丽萍”身份,并用其微信号将其注册的“廖倩”“邹丽萍”微信号推荐给张某某,用虚构的身份通过微信与张某某聊天并发展为“网恋”关系。期间,刘某某用其虚构的身份,以急用钱、买化妆品、买首饰、家里人生病、买衣服等为由,对张某某实施诈骗,共诈骗39630元。

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张某某3963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刘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刘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分别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法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务必核实对方的实名认证信息,防止对方以虚拟身份实施诈骗。凡是涉及资金问题的要保持清醒,遇到诈骗要及时报警。

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李炳均
编辑:尹润云
审核:郑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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