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察组的同志你好,我是原来在田心村做工程的朱某某,我的工程款已经拿到了,非常感谢你们。”
收到这条手机短信后,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的心里还是有些放不下。
“是谁付钱给你的?拿到的工程款是不是实际数额?”
“是潭溪小组组长杨某送过来的,已按所欠的实际数字付清。”
看着回复的信息,巡察组组长心里牵挂的事情终于落地了,顿时心生欣慰,迫不及待地和组内其他同事分享了帮群众解决难题的喜悦。
不久前,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炼铁乡村级党组织进行巡察。进驻炼铁乡后,巡察组在各村组人群集中的地方张贴巡察公告、在街市发放宣传单、用“村村通”广播讲解巡察的相关内容,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巡察宣传。过了几天,宣传的效果就体现出来了,村民们一传十、十传百,巡察公告和巡察内容在乡村组村民们的口头、朋友圈迅速传开。进驻短短几天,巡察组先后就接到了多个群众电话,有反映自身困难和问题的、也有反映村干部纪律作风的。
“好的,您慢慢说,我们一定会按相关规定帮您解决的。”接到电话的巡察干部耐心地听着,并一一记录在来电来访记录本上。
打电话反映问题的是远在外地的工程队队长朱某某。多年前他在炼铁乡田心村做工程,工程完工后,工程款被潭溪小组组长杨某长期无理由扣留,经多次向其讨要未果,向村组反映也未能得到解决,向乡政府反映得到的答复却是工程款已及时支付,所以实际问题一直都未得到解决。
巡察组对该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经过梳理,事情的来龙去脉逐步清晰。原来,田心村潭溪小组和沙凤小组的进村道路狭窄难行,在上级的关心支持下,于2016年11月开始对进村道路进行拓宽,项目由潭溪小组和沙凤小组负责实施。该项目经逐级验收合格后,乡政府及时将工程款拨付给潭溪小组组长杨某,由杨某负责将工程款拨付到两个工程队手中。但在工程款实际拨付中,杨某分两次将工程款6万元拨付给施工队,仍有4万余元扣留在自己手中,时间长达4年之久。
巡察进驻结束后,巡察组及时将相关情况转至县纪委监委。当乡纪委书记第一时间找到杨某时,杨某表面不动声色,但自知事情败露,还没等乡纪委书记进一步核实了解,就主动将扣留在自己手中的4万余元工程款亲自交到了工程队朱队长手中。至此,被扣留达4年的工程款终于物归原主。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洱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 / 左万泽
编辑 / 李雨施 国怀亮
审核 / 云纪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