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捡到价值不菲的东西
会如何做?

12月4日13时许,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益宁派出所接到了伏女士报警,“喂,警察么,我捡到了筷子粗的一条金链子……”然而,伏女士却非常疑惑,怀疑这是一场“骗局”!

她说,这条金项链是在自己入住南片区某家宾馆,坐电梯时发现的。可挂在脖子上的项链,怎么会挂在电梯里的扶手上呢?
最终通过民警调查,还原了事实真相。
12月3日,远在福建的陈先生来到曲靖谈生意。晚上不免和客户喝点酒,结果双方相谈甚欢,酒也喝了不少。
“都是酒害的,耽误了今天的行程啊!”待第二天醒来,陈先生发现时间已然来不及了,匆忙间起床刷牙、穿衣服、收行李,唯独把金项链遗忘在了洗漱台上。
而这条项链却被打扫卫生的阿姨捡到了。她急忙通知前台,并想了一个自认为聪明的办法,在自己不下楼的情况下,将项链交给了前台。
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露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原来,打扫卫生的阿姨图省事,将项链挂在电梯扶手上运了下去。可明明等在电梯口,取项链的前台服务人员,因刚好有客人进门,就忘了这事,去招呼客人去了。而这名客人正是伏女士。
当她办好入住手续走进电梯,捡到了这条金链子。伏女士急忙在电梯口问了好几遍“谁的东西?”却没人答应,看着链子应该是真的,就将链子收起来,准备打电话报警。
此时,前台服务人员终于想起了这条金链子,立即前往查找,发现不在电梯内。随即追问伏女士,请求其交出金项链。
“这不会是仙人跳吧!”警惕性高的伏女士,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刚刚才捡到的金项链,立马就有人来要了,哪有那么巧的事,这不会是公安机关宣传的丢包诈骗的手段吧!想到这,伏女士表示自己不会把链子交给前台,并拨打了报警电话请求民警帮忙寻找失主。

然而,当民警查找并联系上陈先生时,他却充满了疑惑,依然没有发现挂在自己脖子上的项链不见了。在得知自己的东西还在宾馆时急忙赶回了宾馆。
陈先生看着失而复得的金链子,不停地感谢民警与好心人,表示自己以后会好好看管好随身财物。
警方提示
长途出行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防止遗失;行李件数不宜过多,尽量将小件行李合装,仔细清点好行李的数量,避免漏拿。同时,对外观较为大众化的背包、行李箱,可以通过佩挂明显饰品、粘贴贴纸等方式,加以标识区分,以免错拿,耽误行程。
同时这四件事情一定要牢记——“伸手要钱”。
“伸”——身份证
“手”——手机
“要”——钥匙,有服药需求的还要把常用药备齐
“钱”——钱包,首饰。
这四个字不能涵盖全部外出所需所有物资,却是四样必需品,能有效地让我们出门在外免于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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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蒋琼波 通讯员 曾禹铭 摄影报道)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