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市现场办公会部署,依据深入推进“旅游革命”暨“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云南半山酒店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旅游革命暨一机游发〔2021〕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认定省级半山酒店建设项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评选时间和对象
计划于2021年12月中旬组织实施,对已明确投资主体,经州市审核推荐的在建拟建项目进行评审认定。
二、工作内容
(一)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在建拟建项目业主按照《云南省级半山酒店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供有关资料,并开展合规性审查,对通过合规性审查的项目报送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组织同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对县级报送项目组织初评,再次核实项目合法合规情况,依据《指导意见》审查项目策划规划,按《云南省级半山酒店建设项目初评报告书》(附件2)提出初评意见,汇总填报《云南省级半山酒店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连同业主申报材料一并报至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指导申报业主严格按照附件1提供真实有效资料要素,各州(市)相关部门应在附件2“州(市)有关部门初审意见”栏中作出明确的合规性审查结论。提供要素不全的、无部门审查结论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请各州(市)于2021年12月19日18:00前将申报资料以EMS快递寄出(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18987270177,联系人:左琦。
EMS收件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南亚风情第壹城C座1单元1105室。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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