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嵩明县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校园现已完成申报、推荐、考核、复查等相关工作。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拟推荐命名及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校园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邮 箱:smwmb7911104@126.com;
通讯地址:嵩明县嵩阳街道北街102号6号楼一楼;
监督电话:0871---67911104(传真)
公示期内,如对被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嵩明县文明办反映。为了便于了解核实情况,单位反映的,须采取书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须告知或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2021年嵩明县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校园拟命名名单公示